2006年1月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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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官候选人必须德才兼备
  问:哪些村民可以当候选人?
  答:什么样的人作为村民委员会的候选人,直接关系到村民委员会班子的素质,直接关系到换届选举后一个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,直接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。《中共浙江省委关于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》中提出:“要广泛深入地向村民宣传党的干部队伍建设‘四化’方针和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,在乡、镇党委指导下,确定村民委员会干部任职资格条件,引导群众真正把那些思想好、作风正、有文化、有本领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,特别是选准选好村民委员会主任。”
 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有那些?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虽然没有具体作出规定,但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提出了原则要求,这就是“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的政策,办事公道、廉洁奉公,热心为村民服务。”这是法律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最基本的要求,作为村民委员会的候选人,理所当然也应具备。《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从引导村民选举什么样的人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角度,规定了:“选民应当推选遵纪守法、办事公道、廉洁奉公、身体健康、具有一定文化水平、热心为村民服务、胜任村民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选民为村委会成员。”
  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,在制定村里的选举办法时,可以对候选人在思想政治素质、能力、学历、年龄结构、性别比例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任职要求,并依法对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资格条件认定。根据各地换届选举的实践,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有:第一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是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;第二,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,作风民主,联系群众,热心为村民办好事、实事;第三,工作认真负责,有办事能力,能带领全村完成国家任务;第四,身体健康,比较年轻,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;第五,懂经济,会管理,有创新精神,能带领群众共同富裕。
  本报法律顾问组